【业务指南】借款人/抵押人变更
线下办理
一、办理条件
(一)借款人(抵押人)发生离婚、死亡或宣告死亡及其他规定情形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变更借款人(抵押人);
(二)变更后的借款人原则上应符合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要求,即年满18周岁,正常缴纳公积金,无其他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三)未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的,不能办理抵押人变更。
二、所需材料
(一)借款人(配偶)协议离婚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离婚协议需写明房屋产权及账务归属,未写明的需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离婚协议补充公证书);判决离婚的需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二)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死亡的,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且该继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渠道
线下办理流程:申请人拿齐所需材料到贷款归属地柜台办理,如手续齐全,即办即结。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房:1—5年(含5年)年利率2.35%
6年以上年利率2.85%
二套房:1—5年(含5年)年利率2.775%
6年以上年利率3.325%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八、办理地点:
市直业务部: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阿旗业务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左旗业务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右旗业务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林西业务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克旗业务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热力东500米路南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翁旗业务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喀旗业务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宁城业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敖汉业务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红山业务部:赤峰市红山区铭信佳城3号楼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松山业务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诚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元宝山业务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九、联系电话:
市直业务部:0476--12329
阿旗业务部:0476-7232299 左旗业务部:0476-7868691
右旗业务部:0476-6221320 林西业务部:0476-5327199
克旗业务部:0476-5263880 翁旗业务部:0476-6331760
喀旗业务部:0476-3998368 宁城业务部:0476-4272050
敖汉业务部:0476-4341982 红山业务部:0476-8337004
松山业务部:0476-8472039 元宝山业务部:0476-3559206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