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购房提取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一、政策规定
(一)所购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申请时限:新建房高层住宅(总层数7层以上)不超过3年;新建房多层住宅(总层数7层及以下)不超过2年;二手房不超过1年。新建房自网签合同日期或购房发票日期算起,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算起。
(三)内蒙古自治区内购房提取的,取消户籍地的限制条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外购房提取的,购房人或配偶须具有当地户籍。
(四)二手房购房提取的房屋价值认定:可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合同”的,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合同”的购房总价款和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房屋评估价的低值进行确认;无法提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合同”的,以购房发票中注明的购房总价款和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房屋评估价的低值进行确认。
(五)亲情提取,提取亲属范围仅限于缴存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亲情提取不包含除夫妻外其他类型的共同所有权人购房行为。亲情提取的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房屋(评估)总价,二手房亲情交易不适用亲情购房提取。
二、办理条件
(一)提取人夫妻双方账户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黑名单等情况。
(二)同一缴存人、同一套住宅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
三、所需材料
(一)购买期房提取所需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地不动产登记局备案的网签合同);
2、增值税普通发票(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发票);
3、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当地不动产登记局出具);
4、身份及婚姻关系证明:
(1)单身提供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离异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4)丧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死亡证明。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农、工、建、交);
6、办理亲情提取的,除所需要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提取人与购房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单位人事档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
(二)购买现房提取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证》;
2、契税完税证明(当地不动产登记局提档盖章);
3、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发票);
4、身份及婚姻关系证明:
(1)单身提供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离异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4)丧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死亡证明。
5、购房合同(当地不动产登记局提档盖章);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农、工、建、交);
7、办理亲情提取的,除所需要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提取人与购房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单位人事档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证》;
2、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发票);
3、经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或购房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提档件;
4、身份及婚姻关系证明:
(1)单身提供身份证原件;
(2)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离异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原件;
(4)丧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死亡证明。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农、工、建、交);
6、办理亲情提取的,除所需要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提取人与购房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单位人事档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
四、办理渠道
(一)线下办理流程:提取人拿齐所需材料到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如手续齐全,当时划款,即办即结。
(二)线上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八、办理地点
市直业务部: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阿旗业务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左旗业务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右旗业务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林西业务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克旗业务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热力东500米路南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翁旗业务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喀旗业务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宁城业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敖汉业务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红山业务部:赤峰市红山区铭信佳城3号楼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松山业务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诚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元宝山业务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九、联系电话
市直业务部:0476--12329
阿旗业务部:0476-7232299 左旗业务部:0476-7868691
右旗业务部:0476-6221320 林西业务部:0476-5327199
克旗业务部:0476-5263880 翁旗业务部:0476-6331760
喀旗业务部:0476-3998368 宁城业务部:0476-4272050
敖汉业务部:0476-4341982 红山业务部:0476-8337004
松山业务部:0476-8472039 元宝山业务部:0476-3559206
十、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