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详细
类 别: | 其它业务 | |
提问日期: | 2025-02-04 | |
标题: | ||
内容: | 您好 请问一下 想用公积金余额交首付可以吗?首套房,想买二手房,余额3万块,剩下都贷款,会有什么限制吗 | |
回复内容: | 您好,如满足条件,可以提取。
提取条件为: (一)提取人夫妻双方账户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黑名单等情况; (二)所购房屋须为赤峰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期房),用途必须是住宅。 提取材料为: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办理过婚姻登记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未办理过婚姻登记的无需提供;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售房方出具的承诺书; (五)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农、工、建、交); (六)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 (七)购房首付款支付凭证原件。 线下办理流程: (一)售房方支持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委派项目经办人与市中心开展对接工作。 (二)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查询、下载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确定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向售房方支付房款,支付金额不少于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与申请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之间的差额(不含贷款),并与售房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手续,取得售房方出具的承诺书。 (三)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面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授权承诺书。符合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告知售房方。 (四)购房人在收到住房公积金后次日内将资金转至约定的账户。 (五)售房方在收到资金当日向申请人开具购房首付款(含申请人自筹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票据,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中心提供该票据。 |
|
回复时间: | 2025-02-05 | |
满意度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