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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
提问日期: | 2024-03-21 | |
标题: | 缴纳赤峰公积金,在呼市买房使用商贷,能否提取公积金 | |
内容: | 我在赤峰缴纳的公积金,因为工作调动到呼市,但是公积金又原单位继续在赤峰缴纳,在呼市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过户手续、商贷抵押都做完了,能否一次性将公积金的余额提出来。 | |
回复内容: | 您好,异地购房提取需满足异地购房所在地为提取人夫妻间的户籍所在地(地级市范围),并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购房提取最多提取到账户余额的千元整数(不超过房屋总价),不能将余额提取出来。您可携带以下手续到赤峰缴存的公积金窗口办理或到购房地公积金“跨省通办”窗口申请办理。
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1、《不动产登记证》; 2、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发票);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均提供原件; 4、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储蓄卡(仅限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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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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